11月11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自治區教育廳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教育部工作要求,結合“二十條”措施內容及自治區實際,研究制定了《全區教育系統優化調整疫情防控落實措施》。從“強化疫情防控體系建設,壓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優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安排教育教學;暢通師生訴求反映渠道,加強校園服務和人文關懷”3個方面提出10條具體措施,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對標對表,全面準確理解、科學精準落實疫情防控優化措施的各項要求,重點排查校園隨意封控、封控時間過長、長時間不開展線下教學、生活保障跟不上、師生員工家屬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問題并督促整改,不斷提高校園防控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精細化、人性化水平。
下一步,教育廳疫情防控包聯督查工作組將開展全區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專項督導檢查,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掛賬完成督導工作。同時成立工作專班,建立長效督導檢查機制,督促指導各地各校優化調整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一校一策科學精準做好校園常態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正常教育教學秩序。